为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根据《上
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沪科合〔2015〕8号),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
会(以下简称"市科委")将启动 2017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含培育)项
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须知
(一)申请类型
科技小巨人工程,由市科委与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
信委")共同实施,具体支持类型包括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
(二)申请要求
1、支持对象
计划支持已在本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高新
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业务,无知识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的非上
市科技企业。
2、基本条件
(1)申请企业应承诺并落实不少于市区两级申请资金总额的自筹资金。
(2)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在研项目 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
项目负责人申报;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或获取市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
应主动申明。
(三)申请企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
性,不含涉密内容。
(四)申请企业经评审获得立项后,市级财政资金与各区政府按照 1:1
的比例予以配套资助。
二、项目网上填报起止日期如下:
2017年 3月 31日 9:00至 2017年 4月 28日 16:30。
附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