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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更新时间:2012/6/12 11:02:48 浏览次数:5882

  创新基金相关文献: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2、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暂行规定

  3、上海市创新资金管理办法

  4、创新基金财务管理办法

  5、创新基金监理验收规范

  6、国家创新基金合同签订规范

  技术创新基金申报核心要点:

  1、国家科技部拨款50-100万元,上海市科委拨款10-25万元,区县科委拨款10-25万元。

  2、无偿资助:(一般申请此项)需为内资企业或内资控股;企业注册资本(实到资本)最低不得少于30万元;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总资产不高于5000万元;年销售额不超过5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3、贴息贷款: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一般在3000万元以下;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4、创业项目:科技部从现有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示范建设试点、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火炬产业基地和火炬创业园中确定部分单位作为创新基金创业项目的服务机构,以无偿资助方式,支持其孵化场地内注册并经营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创新项目。

  国家创新基金(上海市创新资金)总体情况:

  科技部、财政部于1999年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专门用于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政府专项资金。

  对处于创业期或成长期、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支持的各种所有制类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培育具有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管理规范、能参与国际竞争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引导企业、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入,鼓励和帮助中小企业走技术创业之路,顺利进入或度过成长期。

  科技部创新基金(资金)金主要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提供给企业20万到数百万不等的资金支持,技术创新基金的成功申报同时更有助于为企业引进创业投资等创投资金提供帮助,还能极好的提升企业的无形价值。

  科技创新基金支持类型与支持方式:

项目类型
创新基金(资金)支持的项目类型分为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二类
支持方式
项目采用无偿资助与贷款贴息两种
支持力度
创新项目
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按照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申报创新项目的企业划分为初创期企业和成长期企业。
1、初创期企业是指成立时间在36个月以内的企业,国家创新基金支持金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金额不低于20万元。
2、成长期企业是指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超过36个月的企业,国家创新基金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金额不低于30万元
重点创新项目
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金额不低于60万元;国家创新基金:100200万元
项目类型
创新基金(资金)支持的项目类型分为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二类
支持方式
项目采用无偿资助与贷款贴息两种
支持力度
创新项目
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按照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申报创新项目的企业划分为初创期企业和成长期企业。
1、初创期企业是指成立时间在36个月以内的企业,国家创新基金支持金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金额不低于20万元。
2、成长期企业是指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超过36个月的企业,国家创新基金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金额不低于30万元
重点创新项目
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金额不低于60万元;国家创新基金:100200万元

  项目类型创新基金(资金)支持的项目类型分为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二类

  支持方式项目采用无偿资助与贷款贴息两种

  支持力度

  创新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按照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申报创新项目的企业划分为初创期企业和成长期企业。

  1、初创期企业是指成立时间在36个月以内的企业,国家创新基金支持金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金额不低于20万元。2、成长期企业是指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超过36个月的企业,国家创新基金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金额不低于30万元

  重点创新项目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金额不低于60万元;国家创新基金:100-200万元

  国家创新基金申报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详见创新基金网当年度申请须知、项目指南):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承担创新基金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指南:

  1、企业登录国家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完成企业注册和申请材料填写,填写完毕,核对无误后用A4纸打印作为书面材料。

  2、相关附件包括(详见当年度申请须知、项目指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创新基金申请前2年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相关财务报表及申请当年该月前一月份的财会报表;

  (3)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列入国家、地方科研计划项目批准文件(已完成的附验收结论);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产品的相关批准证明;以及企业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科技部创新基金办理依据:(可用本站右上角“站内搜索”查询)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修改《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关于本市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项目类型
创新基金(资金)支持的项目类型分为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二类
支持方式
项目采用无偿资助与贷款贴息两种
支持力度
创新项目
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按照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申报创新项目的企业划分为初创期企业和成长期企业。
1、初创期企业是指成立时间在36个月以内的企业,国家创新基金支持金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金额不低于20万元。
2、成长期企业是指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超过36个月的企业,国家创新基金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金额不低于30万元
重点创新项目
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金额不低于60万元;国家创新基金:100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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