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市杨浦区“3310”人才计划申报对象
1、在海外学习并取得硕士学位,学成后在海外工作五年(博士学位的在海外工作三年)以上,在专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技术含量科研成果且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创业人才。
2、在国外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的创业人才。
3、在引领电子信息、环保节能、现代设计重点产业,以及在金融服务、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文化创意等产业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和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创业人才。
二、上海市杨浦区3310人才计划引进范围
1、目前在境外学习、工作(创业)的海外人才。
2、目前已在国内其它地区工作(创业),有意来杨浦创业的海外留学归国人才。
3、2009年已来到杨浦基地投资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
三、上海市杨浦区3310人才计划扶持政策
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实行项目评审制。其创业项目经申报评审,按分级分类原则(重点推荐A类;优先推荐B类;一般推荐C类)予以扶持。
(一)A类(重点推荐类)项目
1、给予创业人才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企业注册所在园区提供最高200平方米工作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
2、对具有市场需求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生产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的,可给予最高200万元两年期信用担保贷款。
3、对符合基地产业发展导向、经评审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可给予两年期500万元贷款额度以内的贷款贴息。
4、创业项目失败,可按创业者本人首次现金出资金额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创业风险补偿金。
5、创业者本人在本区域购房,可给予最高50万元购房补贴。
6、其它扶持按政策规定享受。
(二)B类(优先推荐类)项目
1、给予创业人才6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企业注册地所在园区提供最高100平方米工作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
2、对符合基地产业发展导向、经评审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可给予两年期100万元贷款额度以内的贷款贴息。
3、创业者本人在本区域购房,可给予最高30万元购房补贴。
4、其它扶持按政策规定享受。
(三)C类(一般推荐类)项目
1、给予创业人才2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企业注册所在园区提供不少于50平方米工作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
2、对符合基地产业发展导向、经评审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可给予一年期100万元贷款额度以内的贷款贴息。
3、创业者本人在本区域购房,可给予最高10万元购房补贴。
4、其它扶持按政策规定享受。
(四)其它扶持政策
1、财税补助。评审入围项目三年内其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形成地方财力部分全额给予补助。创办企业的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本人工资性收入应缴个人所得税形成地方财力部分给予40%补助。
2、租房补贴。评审入围企业的创业者本人,如不在本区域购房,可享受3年共10万元租房补贴(购房和租房补贴不得同时享受)。
3、学术资助。对在专业学术领域学有所长的,结合个人意愿,重点向高校、科研院所推荐为兼职或客座教授。
4、采购扶持。定期发布政府采购指导目录,引导创新创业活动。基地创新创业成果,优先纳入政府统一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优先采购。
5、代理服务。项目在基地注册可享受“绿色通道”待遇,享受政府购买“三项代理”(代理企业注册、代理会计记帐、代理纳税申报)服务,以及基地提供其它专项免费配套服务。
6、安心项目。在医疗保健、子女入学、配偶就业方面实施政策倾斜,妥善安排就医、就学、就业。
7、对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创业人才,在本区域内购房,基地给予最高200万的购房补贴(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四、上海市杨浦区3310人才计划申报办法
每年4月30日前申报,纳入上半年评审。5月1日至8月31日申报,纳入下半年评审。9月1日以后申报,纳入次年评审。